记忆与档案:研究大屠杀时可以用什么材料

一九四六年九月,华沙。城市大半还埋在瓦砾里。几个从战争中活下来的人凭着记忆找到一处院子的位置,往下挖,挖出铁箱和里面的纸:名单、通告、统计表、没有写完的笔记。四年以后,他们又找到第二处埋藏点,东西装在一只密封的金属罐里。第三处至今没有找到。

那些纸不是随手留下的。写它们、收集它们的人知道自己多半活不到战后,于是把材料整理好、装进容器、埋进地下,并且指定了以后取出的位置,指望有人回来拿。同一座城市的另一头,占领者的办公室里也在日夜写字:运输清单、配给报表、营务通报、财政账单、人事往来。两种纸讲的是同一件事,但它们是按两种完全不同的需要生产出来的。研究这段历史的绝大部分方法问题,都从这个差别开始。

问题是什么

这一条要问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凭什么说它发生过。这里有一个容易让人放松警惕的条件:材料非常多。加害方的行政机关留下了成体系的文件,受害一方留下了大量日记、书信与战后证言,两者大多保存到今日,多数已经可以在线检索。在二十世纪的暴行史里,这样密度的材料并不多见。

材料多不等于结论可靠。真正的问题是每一类材料能够承担什么问题。一份运输清单可以确定某列车在某一天从某地开出、载有多少人,它不能告诉你车厢里的人如何理解自己正在经历的事。一份战后四十年的访谈可以让你理解一个人怎样活过那几年,它不能用来确定某次行动的具体日期与人数。两类材料本身都没有错,把它们互换用途,结论才会错。

还有一层更隐蔽的偏差:一份材料能不能留到今天,取决于它是什么材料。为办事而产生的纸,会因为机构运转被抄送、转发、归档;为记忆而写的东西,要靠有人刻意隐藏才可能幸存;从来没有被写下来的事,任何方法都无法从档案里把它找回来。所以在使用任何一份文件之前,先问它为什么会被写下来,比问它写了什么更靠前。

德语档案学里有一组区分,正好用来指这两种不同的来路。一类叫遗存(Überrest),是办事过程中自然产生的文件,写它的人并没有想到后人;另一类叫传统(Tradition),是为记忆而有意制作的文本,回忆录、纪念册、纪念性的编年史属于这一类。这个区分不解决任何具体问题,它只是把一句话说准确了:先弄明白这份纸是为谁写的,再读它写了什么。

先问四个问题

设想一家公司装了指纹打卡机。表格记录的是员工有没有在规定时刻出现在门口。它不记录这个人进厂之后干了多少活,也不记录他为什么迟到。月底把统计拉出来,出勤率最高的部门完全可能是最清闲的部门。这里没有人撒谎,表格只是没有那个栏位。

严格地说,一份记录的可用性由它的生产情境决定,而情境可以拆成四项:谁写的、什么时候写的、写给谁看、为什么会被保存下来。四项里任何一项不同,同一件事的记录就会变成另一种材料。写给上级的通报、写给同僚的电报、写给自己的日记、寄给家里的私信,措辞与省略都不一样,而这些差别恰好是研究者最需要的线索。

一个具体的例子。集中营文件里保存得最整齐的一类,是囚犯登记卡与死亡登记簿(Sterbebücher)。奥斯维辛的死亡登记簿战后分散在几处,经整理公布,登记的是在册囚犯的死亡日期与官方填写的死因,条目累积到约七万条。而这座营的遇难者总数,学界通常估计在一百一十万上下。两个数字差了十几倍,但登记簿没有算错:被送到之后直接进入毒气室的人从未被登记为囚犯,因此永远不会出现在死亡簿里。它记的是在册者的死亡,不是死亡本身。

这个例子说明的是:一份记录的覆盖范围,由它被要求管理的那一部分事务决定。表格不会因为事情严重就多长出几个栏位。

德方行政档案:一份为流程而写的记录

加害方的行政文件是这段历史研究中最早被系统使用、也最常被当成铁证的一类材料。它的来源相当分散:帝国保安总局(RSHA)与党卫队经济管理总局(WVHA)的命令与通报、各营与各行动队的报告、占领区民政与军事机构的文书、铁路与财政部门的账目,以及大量名单与登记表。体裁上分为报告、命令、通报、清单、账单与统计表。

这类材料的第一层特点是术语分层。同一件事在不同渠道里有不同的写法:特别处理(Sonderbehandlung)、迁出(Aussiedlung)、疏散(Evakuierung)、重新安置(Umsiedlung)、最终解决(Endlösung),都指向驱逐与杀害;而在内部电报与某些报告里,措辞可能直白得多。研究者既不能只把委婉语当成遮掩,也不能把它当成无意义的套话。它是这个机关内部关于什么事该在什么场合说清楚的规矩,而这条规矩本身就是研究对象。

第二层特点是可以互证。铁路的运输记录、财政部门的账单、营务的到达登记,是三套由不同机关为了各自目的制作的账,它们彼此独立,却又必须对得上。历史学家劳尔·希尔伯格(Raul Hilberg)一九六一年出版《欧洲犹太人的毁灭》,几乎完全依靠德方文件重建了整条流程;他后来还专门写过一部关于驱逐列车的专著《开往奥斯维辛的专列》(Sonderzüge nach Auschwitz,一九八一年),讨论铁路部门怎样按票价向党卫队开出账单,而费用最终出自被没收的犹太人财产。这是用行政账目反推杀人流程的典型做法:铁路关心的只是车皮和钱,正因为它只关心车皮和钱,它留下的记录才格外可信。

第三层特点是它记不到的东西。行政文件记录的是执行的完成情况,因为作者要向体制证明自己办事有效。计划之外的行动、临时改变的做法、没有留下文字的枪杀,很难从这套材料里看出来。文件越整齐,越容易让后来的人误以为过程同样整齐。战争末期还存在有组织地销毁文件的情况,撤退时营地被拆毁,一九四二年以后又有专门挖掘并焚烧尸体的行动。因此研究者使用德方文件时必须同时问一句:哪些部门有理由、有条件把文件留到今天。档案保留得最完整的机构,很可能在叙述中被放大成最重要的机构,而这只说明它的纸最多。

两个常被引用的例子可以说明这类材料的两面。

其一是万湖会议记录。一九四二年一月二十日,柏林大万湖路的一栋别墅里开了一次会,十五名与会者来自党卫队、外交部、内政部、铁路与占领区行政部门。会议记录共制作了三十份,今天留存的是第十六份,战后在美国方面整理的德国外交部文件中被发现。记录里给出德国势力范围及欧洲其他地区的犹太人总数约一千一百万,并把驱逐、运输、财产处置与劳动能力筛选分派给各部门。关于这个数字要分清两件事:它是按战前的法律类别与人口统计拼出来的行政估算,其中还包含英国、爱尔兰、瑞典、瑞士、西班牙、葡萄牙、土耳其这些德国根本管不到的地方;而这次会议也不是屠杀的起点,德占苏联地区的大规模枪杀在此之前已经进行。会议真正的意义在于把已经在做的事变成跨部门的日常事务。

其二是所谓霍夫勒电报。一九四三年一月,一份发自卢布林地区的电报向上级报告了四个营在上一年度的收容数字,合计约一百二十七万人。这份电报战后长期无人注意,直到二〇〇〇年才由研究者在英国解密的战时截听材料里辨认出来。它能够存在,是因为有人需要向上面报账;它能够被发现,是因为盟国截听并保存了德方的通讯。研究这段历史,有时就是等这样一份纸出现。

还有一些统计文件出自党卫队自己的统计员之手,例如一九四三年那份由党卫队统计部门负责人科尔赫尔汇总的报告。它的数字来自各营自己的登记与犹太人组织的报送,因此它继承的是行政类别的边界,而不是事件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