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国家与革命:从《法兰西内战》到《国家与革命》
一八七一年三月十八日天还没有亮,巴黎北面的蒙马特尔高地上,一队政府士兵试着把国民自卫军的大炮拖走。围拢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士兵把枪口朝下。到傍晚,两位奉命执行这件事的将军被枪决,政府的机关当天迁往凡尔赛。
七十多天以后,这个从巴黎城里长出来的政权结束。同年六月,一份以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名义印行的小册子在伦敦出版,写它的人没有写悼词,他把这七十几天当成一份可以阅读的经验。
问题是什么
这一条要立起来的争论点只有一句:国家是一台可以被夺取、然后拿来办事的机器,还是一套必须先拆掉、拆掉之后才有可能换一种活法的结构。
两种说法在马克思主义传统里都出现过,而且不是前后取代的关系,很长时间里是并存的。一八四八年的文献说工人阶级要上升为统治阶级,重心在夺取。一八七一年的文献说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重心在拆掉。这两句话之间的张力,写它们的人自己承认过。一九一七年,列宁把这个张力收束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方案;二十世纪的政治经验又把这个方案重新打开,而且打开的方式不止一种。
争论之所以不好收场,是因为它同时压着三个层面。事实层面问的是:一八七一年的巴黎究竟发生了什么,那个政权的实际形态是什么。概念层面问的是:把国家叫做"阶级统治的工具",这个说法能不能被检验,靠什么材料检验。规范层面问的是:一个国家做了哪些事,我们可以说它做得好或不好。三个层面混在一起谈,讨论就会在原地打转——同一个词在三个层面上意思不同,各方却以为在争同一件事。
还有一层需要先说清楚:这一条讨论的是国家理论的历史与争论,不是给任何一种政体开药方。文本有它的年份,理论有它的对手,任何一个论断都要放回它针对的处境里去读。
七十多天
要理解《法兰西内战》写了什么,得先知道它写的是什么处境。
事情的起点在普法战争。一八七〇年七月战争爆发,九月二日色当一役法军主力被围,皇帝拿破仑三世被俘。九月四日巴黎发生革命,第二帝国垮台,共和国宣告成立,新政府自称"国防政府"。九月十九日,普鲁士军队包围巴黎。围城持续到一八七一年一月,饥荒与炮击同时进行;一月二十八日双方签订停战协定,巴黎的国民自卫军保留武装,这一点后来变得极其关键。
一八七一年二月八日举行国民议会选举,新议会里保王派占多数,二月十七日阿道夫·梯也尔成为政府首脑。议会与政府很快表现出两个让人不安的意愿:一是尽快与普鲁士缔结和约,二是解除巴黎的武装。三月一日德军进入巴黎一部分城区并很快撤出,三月十日政府机关迁往凡尔赛。巴黎城内留下的是一支几十万人的、由市民自己组织起来的国民自卫军,以及一个由各区代表组成的中央委员会。
三月十八日的事件就是在这种对峙里发生的。政府的命令是收缴国民自卫军的大炮,执行不顺,士兵与市民混在一起,局面反过来。两位将军克洛德·勒孔特与雅克·克莱芒·托马被士兵和市民抓住后枪决。政府机关撤走,巴黎出现了一个权力真空。
三月二十六日举行公社选举,三月二十八日公社在市政厅前宣告成立。公社不是一个政党,而是由若干派别组成的议会式机构:一部分人接近布朗基派的思路,主张以少数人的坚决行动推动革命;一部分人接近蒲鲁东派的思路,重视工人协作社与地方自治;还有一部分人是第一国际的成员。这种组成决定了它的决定带有拼合的性质。
五月十日,法国与德意志各邦在法兰克福签订和约,法国失去阿尔萨斯—洛林的大部分,赔款与占领安排确定下来。这意味着凡尔赛政府腾出了手。五月二十一日政府军从圣克卢方向进入巴黎城区,此后一周通常被称为"流血周",五月二十八日,最后一批守军在拉雪兹神父公墓一带被消灭,公社结束。
关于这一周里死了多少人,历来估计差别很大。当时的死亡登记在战火里没有完整保留,事后统计又受政治环境影响:有人只统计可以核实身份的尸体,有人把此后数月内死于伤病和流放的人也计入。一百多年来公开发表的估计从数千到三万余不等,中间值大致落在一万至两万之间,但这不是一项记录,而是一个区间。使用这类数字时必须说明估算方式,否则很容易把一项估计说成一项事实。这是这个题目上最常见、也最容易犯的材料错误。
公社在几十天里做了什么
公社留下的文献不多,主要是《法兰西共和国公报》上刊登的法令、公告与会议记录,以及参与者后来的回忆。把这些材料排在一起,能看出几条线索。
第一条是武装形式。公社废除了常备军与征兵制,把武装的承担者确定为武装起来的市民本身。这一条几乎是把国家理论里最难绕开的部分直接改了——按通常的定义,国家之所以是国家,一个要点在于它掌握着一种常设的、公共的强制力量。
第二条是人事制度。公职人员由选举产生,并且可以随时被撤换;法官也改由选举产生,不再由上级任命;公职人员的薪金设有上限,参照的是熟练工人的工资水平,而不是官员的等级。这一条针对的是官僚制的一个具体特征:职位的稳定性与报酬的等级化,使得一个人一旦进入行政系统,他的利益就与这个系统的延续绑在一起。
第三条是经济与社会的应急安排。三月下旬,公社通过法令缓缴并减免积欠的房租,同时停止拍卖欠租者的家具;四月中旬,通过法令把逃亡业主放弃的作坊交给工人协作社经营;四月下旬,废除面包房的夜班;此外还涉及债务延期、当铺低值物品的归还、职业介绍所的设立、世俗义务教育、政教分离并把出生、婚姻、死亡的登记从教会转到市政机构。还有妇女组织了"保卫巴黎与救护伤员妇女联盟",在救护、食堂、教育以及要求劳动权利方面做了大量实际工作。
四条措施的性质其实不同。租金与债务的法令带有明确的战时性质,是针对围城与停工造成的普遍困境的救济。政教分离与世俗登记是长期的制度问题,属于结构性的改变。公职薪金上限与可撤换原则是政治形式问题,触及的是国家本身怎么组织。把作坊交给工人协作社则是一个方向性的信号,但实行的时间太短,多数作坊在公社结束前没有真正进入稳定运转。
《法兰西内战》是一份什么样的文件
今天通行的《法兰西内战》并不是一篇独立的论文,它有它自己的来历。
普法战争爆发后,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先后通过了两篇关于战争的宣言,一篇在一八七〇年七月,一篇在一八七〇年九月,两篇都出自马克思之手,重点在分析这场战争的性质以及各国工人应当采取的立场。第三篇才是关于公社的宣言:一八七一年四月中旬,马克思受总委员会委托起草,四月十八日左右开始动笔;五月三十日,也就是公社结束两天后,他在总委员会会议上宣读;六月在伦敦以小册子形式印行。原文是英文,不是德文,这一点在版本研究里有意义:它起初是写给英国工人读者的政治文件,不是写给德国哲学读者的理论文本。
宣言的结构大体分三块。开头一块梳理普法战争到三月十八日之间的过程,把梯也尔政府描述为一个既不能组织抵抗、也不愿承认巴黎自治的政府。中间一块写公社,其中有几句常被引用的话,说的是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大意是把国家当作一件可以接手的工具这个想法本身有问题。末尾一块写公社的措施以及它被镇压的过程,语气比前面更重。宣言对公社的叙述里,明显有把事实往理想方向整理的成分:它把一些还只是方向性的安排写成已经建立的制度,也较少提到公社内部的派系冲突和指挥混乱。这一点在上世纪已经有不少史学家指出过,读宣言时需要与当时的会议记录和报刊材料对照